1、按GB 2760-2014规定,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。主要用以配制干酪、奶油、朗姆酒和奶油硬糖等型香精。用量按正常生产需要,一般在调味料中450mg/kg;糖果中28mg/kg;烘烤食品中22mg/kg;冷饮中4.3mg/kg。
2、本制品天然存在于奶油、奶酪、干果、朗姆酒和中国白酒中,是白酒重要的酸味剂,除乙酸外,其含量是酸类中最高的,一般在300-370mg/L。在白酒中,可使酒体后味窖香突出,具有浓厚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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